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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德国际合作区关于开展“我身边的榜样”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10-30 发布人:中德校区  点击:[]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2019年,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,中德校区正式启用。为深入推进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充分激发广大师生爱校荣校精神,调动师生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、全面发展的热情,在校区形成“发现榜样、推荐榜样、崇尚榜样、争做榜样”的良好风尚。经中德国际合作区党总支研究,决定在校区开展“我身边的榜样”推荐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目前在中德国际合作区(中德校区)工作、学习的人员。

二、奖项设置

奖项设置:党员先锋(教工)、职工之星、全面发展好学生各2名。

三、评选标准

(一)党员先锋(教工):政治过硬,对党忠诚,模范履行党员义务;牢固树立宗旨意识,以校区师生为中心,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积极投身校区建设和发展;坚持党性原则,遵纪守法,廉洁奉公;有较高的党员意识,严格自律,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;贯彻群众路线,与群众打成一片,深受群众好评,在党员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。

(二)职工之星:爱党爱国、爱校荣校,有实干精神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工作效率高;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良好的岗位形象;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服务态度热情周到,得到师生好评,在职工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。

(三)全面发展好学生:爱党爱国、爱校荣校、遵纪守法、乐观积极,健康向上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具体要求: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品行表现、学业成绩、综合测评均在班级前30%;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活动;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得到师生认可,在同学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(对集体劳动不积极、体育测试不达标的同学实行一票否决制)。

  1. 评选流程

    (一)推荐申报。各学院、各部门要深入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,对照评选条件在全体师生中推荐,视工作情况每单位可推荐1-2人。11月13日下班前报送推荐《中德国际合作区“我身边的榜样”推荐表》(纸质版),推荐工作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进行。(报送地点:J314,报送联系人:付老师)

    (二)确定初步人选。校区成立评审小组,对各单位、各部门推荐人员进行评审,确定初步获奖人选。

    (三)公示。对初步获奖人选在校区范围内公示5天。

    (四)审核通过。公示期满,中德国际合作区党总支对初步获奖人选进行审核,最终确定获奖人员。

    (五)表彰奖励。对获奖人员,校区根据情况进行一定形式的表彰奖励。

    五、组织领导

    为加强对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,成立中德国际合作区“我身边的榜样”推荐评选活动领导小组:

    组 长:李庆领

    副组长:曲斌艳

    成 员:张宜恒 岳学海 纪正尚 华 军 刘 浩 张同雷 王莉莉

    中德国际合作区党总支

    2019.10.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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