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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2021-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

发布时间:2021-05-26 发布人:  点击:[]

考试时间

考试科目

7月12日

(周一)

09:00-11:00
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
14:30-16:30

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

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

7月13日

(周二)

09:00-11:00

高等数学A2

高等数学B2

高等数学C2

14:30-16:30

化工原理A1

化工原理C

7月14日

(周三)

09:00-11:00

大学物理C1

14:30-16:30

大学英语B2

7月15日

(周四)

09:00-11:00

概率论与数理统计

14:30-16:30

有机化学B

7月16日

(周五)

09:00-11:00

线性代数

物理化学B

相关情况的说明:

1、本学期第19周为期末考试周,公共课考试计划安排在第19周周一至周五共5天。

2、根据《002全讯白菜大全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:凡擅自缺考或考试违纪、作弊者,该课程成绩以“零”分计,并记以“缺考”、“违纪”或“作弊”等字样,取消补考机会。考试违纪或作弊者,予以纪律处分,并记入本人档案;第十九条:在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,或作业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不交者,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;第二十条:原则上不允许缓考,如学生因病(提供校医院证明)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需缓考。办理缓考手续需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报名申请(教学项目报名缓考),经辅导员、学院教学秘书、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,学生缓考才算报名通过(学生本人无法在系统内提出申请者需提交纸质版申请,辅导员审核后,交于教学秘书添加到教务管理系统中)。办理好缓考手续的学生应参加下一届该课程考试,按实际考核成绩计算。缓考学生如申请并获批参加补考或重修,视其缓考申请无效,按期末考试为“零分”记,并办理补考或重修手续,其成绩按照补考或重修成绩计算。

3、请各学院提醒考试学生:依《教育部第33号令》第六条第四款规定: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,即认定为:作弊,请通知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、存储设备进入考场。

中德校区教学办公室

2021年5月24日

上一条:中德校区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中德校区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前培训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