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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德校区关于公布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八周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2-22 发布人:教学办  点击:[]

全体学生:

为督促学生更好的准备考试,共建优良考风考纪,现将本学期第十八周各门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课程考试安排

二、注意事项

1.学生必须按考试日程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,持本人身份证(或学生证)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,服从监考教师安排,按指定座位入座,并将证件放在考桌的左上角,供监考教师查对,发现冒名顶替者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,不携带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。

2.开考后迟到30分钟以上者,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,其成绩以零分计,并注明“缺考”字样。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。

3.考试不准携带手机、书籍、讲义、笔记本、电子词典和纸张等进入考场。学生必须独立完成答卷,不得互相商量和传抄。草稿纸由校区统一提供,不允许自带。

4.笔试答卷除特殊要求外,必须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(签字笔)书写,字迹要工整、清楚。已答完的试卷应同草稿纸一起将文字的一面朝下置放,按规定时间交卷。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和考区,不得在考场与考区停留。

5.考场内要保持肃静。学生对试卷有疑问时,属试卷分发错误、字迹模糊等印刷问题,或对试题命题有疑问可举手询问,其它问题不得向监考和主考教师询问。学生应做好考试的一切准备,交卷前不准离开考场,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暂时离开时,须经监考教师同意,并在监考教师陪同下方可离开,且每考场同一时间内只限一人。

6.考试结束铃响,学生应马上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连同草稿纸一并反扣在考桌上,待监考教师收齐并清点完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。对拖延时间交卷或不交卷者,监考教师有权收走其考卷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7.对违反考场规则、作弊或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者,监考教师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提醒、警告或没收考卷令其退出考场,在监考记录单中记录。违纪、作弊学生需填写处分告知书,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分,该门课以零分计,并记以“违纪”或“作弊”字样。

8.课程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记分。60分以上(含60分)取得该课程学分。学生考试违纪、作弊或擅自缺考,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,并记以“违纪”“作弊”或“缺考”等字样,取消补考机会(因故如需缓考,需于考试前一周到学院教学办公室办理)。考试结束一周后,学生可通过校园网查询个人课程成绩。

9.严禁学生以任何形式违反考试诚信,破坏考试秩序,考试违纪作弊者,除报教务处按相应规定处理外,各学院将相应扣除当学期品行表现分,视情节严重扣5-10分;不服从考场纪律,扰乱考场秩序,顶撞监考或巡考教师,视情节严重扣2-4分,同时取消其当年参评学生荣誉或获评资格,担任班委、学生会或其他社会工作职务者,给予撤职处分。

请同学们认真复习,以充分的准备和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,争取良好成绩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德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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